1 |
發票 |
代售發票辦理,營業人請攜帶:
- 卡式購票證。
- 填寫「請購單」並蓋妥與購票證所留相同之營業負責人印章及統一發票專用章,交銷售人員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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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公庫支票、退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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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代收稅款 |
代收稅款辦理手續:請於繳納期限前繳交稅款,逾期者本會依法代扣滯納金及利息,繳款前應先檢查稅單是否齊全,若有缺漏請先向相關單位申請補發,繳款後請檢查收據聯是否有經辦人員蓋章,並妥為保存,以為憑證。 |
4 |
代收、代繳-公用事業費用 |
水、電、電話、瓦斯、南桃園收視費等,公告事項:除既有之中華電信受理轉帳繳款業務(無臨櫃現金繳款)。 |
5 |
富邦、泰安汽、機車險及任意險 |
請洽本會保險部電話:(03)4786135轉259 |
6 |
代收學雜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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