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款業務

一般放款


壹、一般放款

  1. 擔保放款應檢附之資料:
    • 新貸
    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    2. 個人資料表。
      3.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建物所有權狀。
      4. 連帶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      5. 地籍圖。
      6. 建物平面圖。
      7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    8.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(一年內新買賣案件)影本。
    • 增貸
    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    2. 借款人、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乙份。
      3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    4. 地籍圖建物平面圖。
  2. 無擔保放款應檢附之資料:
    • 授信申請書。
    • 個人資料表。
    •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連帶保證人全戶戶籍謄本乙份。
    • 借款人或保證人之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  • 借、保戶在職証明各乙份。
  3. 注意事項:
    • 信用貸款需保證人二人。
    • 借款人及保證人須有正當職業及還款能力,無不良記錄。

貳、存單質押放款

  1. 應檢附之資料:
    • 授信申請書。
    • 定期性存單及印鑑。
    • 活期性存款存摺及印鑑。
  2. 注意事項:
    • 定期性存款申請質借人限於原存款人,應帶身份證正本,質借成數存單金額之九成。
    • 期限不得超過原存單上所約定之到期日。
    • 質借計息利率以存單利率加1.5%計算。

統一農貸


  1. 擔保放款應檢附之資料:
    • 新貸
    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    2. 個人資料表。
      3.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建物所有權狀。
      4. 連帶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      5. 地籍圖。
      6. 建物平面圖。
      7. 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      8.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(一年內新買賣案件)影本。
    • 增貸
    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    2. 借款人、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乙份。
      3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    4. 地籍圖。

農展基金放款


壹、農建放款應檢附之資料

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2. 個人資料表。
  3.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建物所有權狀。
  4. 連帶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  5. 地籍圖。
  6. 建物平面圖。
  7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8. 會員入會申請書(借款人或其同戶家屬需農會會員)。
  9. 注意事項:
    • 本貸款屬專案性,必須實際從事或確有發生災害,如有不實則收回貸款。
    • 屬於公共設施方面利率3.5%,資本支出利率則為4.5%,並機動調整。
    • 最長期限為十年,寬緩期限視用途而定,本息每半年攤還乙次。

貳、農機放款應檢附之資料

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2. 個人資料表。
  3.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建物所有權狀。
  4. 連帶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  5. 地籍圖。
  6. 建物平面圖。
  7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8. 會員入會申請書(借款人或其同戶家屬需農會會員)。
  9. 注意事項:
    • 購買之農機必須符合農業發展基金農業機械化貸款手冊核定之機種。
    • 必須於購買日起(發票日)六十天內申請。
    • 貸款金額最高以發票金額八成貸放。
    • 貸款期間,40萬元以下農機最長四年,40萬元以上農機最長七年。
    • 每一機種最多以貸放一台為原則。
    • 貸款利率4.5%並機動調整。

參、農宅放款應檢附之資料

  1. 授信申請書。
  2. 個人資料表。
  3. 借款人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建物所有權狀。
  4. 連帶保証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  5. 地籍圖。
  6. 建物平面圖。
  7.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。
  8. 輔導修建農宅貸款申請書。
  9. 注意事項:
    • 貸款對象:直接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事業之農漁民,年滿廿歲以上有配偶,且在當地設籍滿六個月以上,擬修建自用農宅者。
    • 貸款用途:修建自用農宅所需購買建築材料,設備及支付工資等費用
    • 貸款額度:最高六十萬元。
    • 貸款期限:最長七年。
    • 貸款利率:比照國宅基金貸款利率辦理(91年為年息3.95%),並機動調整。
    • 還款辦法:本息每半年攤還乙次。